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及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河东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重点做好三项举措确保《条例》宣贯落实到位。
搭建平台“集中学”,增强本领“敢作为”。新《条例》一经发布,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借助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全文,旨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知晓率。并利用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及时转发《条例》思维导图及相关科普宣传,深度挖掘网络资源,搜集学习资料,分享线上宣贯培训内容,做到及时学习、及时交流、及时掌握。为方便执法人员对照学习,第一时间组织编印300本《条例》单行本,作为口袋用书,利于及时对照使用,确保人手一册。使所有执法人员成为《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座谈会、自发学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做到理解条文,把握实质,吃透精神实质,特别领会新修订后《条例》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只有把业务知识学好了学扎实了,才能在执法办案中敢于作为,做到松弛有度、拿捏准确,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
服务群众“树形象”,转变作风“促监管”。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坚持转变工作作风,心甘情愿当好“店小二”,结合当前正开展的“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创建活动,开展送法上门,送服务上门。执法人员亲自上门张贴化妆品监管公示牌及宣传材料,面对面向管理相对人逐条解释《条例》应遵守的规则,带着情感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用政策和服务叩开心门。通过走访强化《条例》宣传,特别提醒美容院、化妆品专卖店、超市等与群众紧密接触的经营单位在宣传化妆品时要有“真凭实据”,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介绍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不搞子虚乌有、虚假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在化妆品经营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针对广大消费者,以“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为契机,面向消费者发放《条例》等宣传资料,进行普法教育,让“普法卫士”成为《条例》深度宣贯的“助推器”,从而全面推动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
管理服务“有温度” 严格执法“有力度”。为实现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性地对辖区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母婴用品店、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产品合法性及标签标示、索证索票情况、产品及店内宣传情况等方面,引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索票索证不全、未建立进销台账、宣传用语不规范等问题,因考虑到美容行业经营者大多是社会低收入群体,再加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不景气,执法人员实施审慎监管,坚持“首违不罚”,对他们进行口头提示、责令整改,并跟踪监管,确保河东区生活美容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多种形式进行新《条例》宣贯,坚持检查、带教及服务并举,把对《条例》的宣贯穿于日常检查工作中,对企业开展“体检式”服务指导,提高经营户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引导经营户合法依规开展经营,确保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