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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
2020-07-15 10:04   审核人:

为发挥计量在节能增效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郯城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2020年7月1日至7月4日,由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专家组成的审查专家组一行7人对郯城县列入国家、省重点用能单位(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含)及以上)的7家企业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据悉,能源计量审查是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进行评价,目的是督促企业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能耗数据准确度。审查依据是原国家质检总局《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和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定。

“为使审查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全面更专业地掌握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我们自今年4月份开始,印发了《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自查的通知》,结合国家省市局下发的“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通知要求,聘请行业内专家对我县7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一对一实地辅导培训,并建立了郯城县重点用能企业工作交流群。经过近两个月的时间,我县7家重点用能企业已于6月初全部提交了自查报告。本次审查方式是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现场核对企业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深入企业车间、部门等一线,逐一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共对7家企业提出不符合项14条,也是全市县区局中首个完成省局下达的重点用能单位审查任务的县局。“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说。

下一步,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整改意见和要求,加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力度,进一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依法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夯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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