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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与服务并举 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护航”
2020-02-25 09:33   审核人: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监管服务,靠前监管、精准服务,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一、开展调查研究,精准了解企业实际困难

在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派出人员深入每户食品生产企业,在解释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宣传防控知识的同时,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走访座谈企业负责人26人次,调研食品生产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梳理相关企业问题、困难,形成了《费县食品生产企业在新型冠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现状及复工后服务措施》调研报告,为助力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撑。

二、加强摸底摸排,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复工复产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摸底摸排,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于已经复工复产和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各项要求,督促其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防疫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复工或停产。同时强化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场所及设施设备防护等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靠前实时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工作体系,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检查、生产场所消毒、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四、严格依法监管,切实加强复工企业监督检查

一是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检查过程中,对存在未履行进货查检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车间存在交叉污染、生产区与生活区不分等违规现象的20家食品生产企业给予警告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是实施倒查处置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对在流通环节发现的我县禽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倒查,对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架处理,封存酱鸡爪104箱,酱鸡腿79箱,桶装饮用水1050桶,抽检食品2批次。三是对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行为予以坚决立案查处,立案2起,执法效果凸显。

截至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16家,涉及返岗职工96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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