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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市场监管:落实区级5号令 推进商超精准防控
2020-02-18 09:41   审核人:

为落实兰山区指挥部5号令,确保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快速行动,周密开展联防联控,科学指导各商超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标准,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坚决打赢商超防控攻坚战。

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班前检查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并要求其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注重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为员工提供符合疫情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全体员工应当佩戴口罩上岗,营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加强经营场所消毒管理。确保防控用品存量,保证卫生间消毒洗手液等用品充足,按有关要求配制消毒液,采取正确的消毒方式和频次对场地空间进行消毒。消毒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消毒过程中应及时清洗、消毒、更换消毒抹布、拖布等用品。定时对商超进行通风换气,防控期未结束前,严禁开放中央空调。

严格入场人员检测。在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服务站,配备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免洗消毒液、75%酒精等物品,并在出入口位置设置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温馨提示。落实专人对入场人员开展防疫宣传,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若出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询问登记并上报,同时要求其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严格执行顾客佩戴口罩要求,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允许入场。

严格落实在售商品质量。建立严格的商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食品和其他防控用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在售畜禽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并在销售场所公示。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应当密闭销售。

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在出入口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并张贴标识,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顾客在指定位置投放废弃口罩,定时用84等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喷雾消毒,消毒后的垃圾应安全送至属地医疗机构按医疗垃圾处理。

做好督导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将安排专人对商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要求经营主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拒不落实相关措施的商超,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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