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物品的食品保障供应特点,对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控工作,保证复工生产企业正常运行,确保食品供应充足和食品安全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及时准确传达市局关于规范复工复产规范管理的通告。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规范管理的通告》传达张贴至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组织复工复产。
二是摸清底数,及时掌握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情况。对辖区内已陆续复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每天统计汇总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复工情况,全面掌握市场供应的食品品种。
三是严格监管,持续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督促复工企业严格把控原料进货查验、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出厂检验、仓储物料管理、暂存物料防护等各个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加强内包装工序人员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增设内包装前紫外线杀菌隧道设备,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措施详细,指导督促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复工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检查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检查复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防护口罩、手持电子体温计、75%酒精及酒精喷壶、次氯酸钠溶液、洗手液等物资。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厂区内消杀、员工每日健康状况检查记录、疫情防控宣传、复工人员防护知识培训等情况。对设置有员工食堂的生产企业,要求采取分散就餐,错时就餐,使用消毒餐具,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