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费县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对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监管,帮扶有关企业进行防控物资生产,及时向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宣传防控形势和监管政策,推动全县720家药品、医疗单位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对抗病毒药品等产品的进货查验,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抽检,同时,组织基层监管所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巡查,对非合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医疗用品及哄抬物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确保防控药品等医疗用品经营规范质量保证。

三是加强医疗防护用品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连锁企业主要负责人、区域经理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查验制度,严把药品采购关,确保来源合法保证质量安全,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防护产品,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经营企业违法违规销售防疫用品等行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持续稳定。

四是加强医用计量器具校准服务,对县疾控中心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交通站点使用的45台红外线体温检测仪进行校准,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协调,统一到青岛进行进行计量校准。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并发布了《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并号召社会各界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连锁总部4家,零售药店82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6家,其他单位3家,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25家,警告10家,立案查处15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有力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防护物资质量安全和有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