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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1-29 17:29   审核人:

1月26日起,费县市场监管局全体人员停止休假,返回岗位,围绕农贸市场、餐饮、药械、物价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疫情防控。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县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张富文主持会议。会议印发了《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市场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11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会议对近期防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采取严格管控手段避免出现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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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落实市场交易监管。根据《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1号),全面关停活禽交易点,暂停农村大集,预防和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督促市场开办者开展全面清扫和消杀工作。截至1月28日,共关闭活禽交易点106个,协助乡镇(街道、开发区)暂停农村大集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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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餐饮服务场所及大中型商超市进行检查并张贴发放《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经营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告》,通过费县餐饮协会发布《费县餐饮协会倡议书》。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活禽和其他食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私自屠宰活禽,督促业户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消毒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截至1月28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型商超13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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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结合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药店、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张贴发放《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函》。与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对接,要求企业积极备货,备足抗病毒药品和口罩,做好抗病毒药品和口罩等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截至1月28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连锁总部3家、零售药店223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32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4家,警告1家,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包括防治流感的药品、医疗器械,如中药材、中药饮片、口罩、温度计、酒精等医药用品及米、面、猪肉、蔬菜等日常农副产品。截至1月28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立案1家,责令整改3家,其他商超、药店的消杀药品及日用品价格稳定。

六是做好计量保障。保障疫情防控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助力疫情防控。对重要交通站点20台测温检验检测设备进行计量校准。

七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截至1月28日,已受理相关投诉和消费争议235起,网络舆情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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