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一直注重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重点针对开发区骨干龙头企业,认真进行梳理排队,制定涵盖推荐、扶持、培育三个层次的梯次发展规划,从建机制体系、加大宣传、实行业态监管三个方面,认真开展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切实有效的发挥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从而优化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评审制度和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推荐、评审、公示体系制度,在评选认定活动中广泛征询法院、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建立了实地考察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域管辖优势,对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指导,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红盾信息网等途径向社会宣传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通过信用分类监管、异常名录管理以及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诚信度、违法经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推动企业逐步完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相关制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利于发展”的社会信用环境。并安排专人作为合同工作联络员,随时解答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更好的指导帮助企业顺利进行申报,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一条龙”服务,指导服务到位,确保企业在创建过程中有章可循。
三是实行动态监管。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重要依据,重点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及信用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监管,对消费者和群众举报经查证违法情况属实的企业和合同信用标准降低的企业,取消其荣誉称号,确保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
据悉,近两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新增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