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县区动态>>正文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县农贸市场及大中型商超销售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约谈培训会
2023-12-26 07:46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22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农贸市场及大中型商超销售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约谈培训会,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华贞,食品流通科全体人员,全县农贸市场开办者、大中型商超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由食品流通科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讲解,重点对《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关于禁用“生鲜灯”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醒经营者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要求及时更换合法合规照明设备,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会议第二阶段由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华贞对存在使用“生鲜灯”情况的部分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其进一步压实责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要求其立即行动起来,对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一律停用并立即进行更换,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持续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在销售销售食用农产品时禁用“生鲜灯”。加强监管执法,严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图文:马玉坤,审核:曹华贞 徐有双)

关闭窗口
分享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移动版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

投诉举报电话:0539-12315    业务咨询电话:0539-5977700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