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县区动态>>正文
沂南县“5+3”模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023-08-03 09:42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烧烤店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5+3”模式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也就是突出以“快”“全”“特”“专”“教”为理念,遵循重点环节全面督导,重点领域驻点督导,密集场所专门督导的工作模式,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突出“快”,守土有责、快速反应。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于6月23日立即召开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迅速部署对燃气领域的特种设备、燃气具及相关产品、农贸市场开展安全检查,发出紧急动员令,要求各部门时刻绷紧安全弦。

二是立足“全”,执法检查、动真碰硬。开展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全面排查,实现重点环节、全面督导。要求生产单位严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销售单位严禁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气具及相关产品。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厂家信息、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识,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销售“三无”、不符合标准要求、伪造或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

截至目前,共排查1家燃气具生产企业,该企业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尚未生产。对流通领域70家在营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销售无“3C”认证产品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等问题,已要求销售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着力“特”,驻点监管、智慧赋能。开展燃气领域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实现重点领域、驻点督导。重点加强对液化石化气充装单位加强监管,按照市局工作部署,要求各单位建立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充装的气瓶要全部加贴电子识读标志,充装记录实时上传省气瓶监管平台,全县每天有1100余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信息上传至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扫码限充”要求,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翻新气瓶、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报废气瓶。各市场监管所继续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驻点监管,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做到15家液化气站全覆盖检查。目前,对青驼长虹液化气站立案处罚,并联合县住建局对该站充装设备进行了查封。

强化对燃气经营单位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按照要求,对奥德沂南分公司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用压力管道是否定期检验且合格,新建项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并要求企业做好燃气压力管道日常安全巡查。

四是强化“专”,专班推进、以点带面。开展农贸市场经营商户用气情况专项整治,实现密集场所,专门督导。充分发挥县局东村农贸市场提升专班优势,联合市场管理方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检查商户30家。要求各市场主办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和达到使用年限的“灶管阀”产品。督促商户整改检查发现的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不规范,连接管未更换等问题。

五是坚持“教”,宣传指导、长效管治。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突出“宣传+平台”,加强教育指导,执法普法同步进行。印发用气安全明白纸,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并与经营业户签订燃气安全管理协议,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督促燃气用具经营者向购买燃气具的消费者积极发放燃气宣传资料,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叮嘱其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借助公众号平台,连续推文,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用气意识,推动自觉学法律、讲原则、守规矩,以服务促监管,营造安全用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市局、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充分运用现有有益做法,创新监管理论和监管方式,认真履责,积极作为,持续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

关闭窗口
分享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移动版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

投诉举报电话:0539-12315    业务咨询电话:0539-5977700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