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消除社会危害隐患,近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药店和承担疫苗接种的医疗机构进行疫苗质量、药店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工作检查。

检查中,通过查来源,查看疫苗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合法资质及相关证明文件,确保疫苗来源可查;通过查流向,查看疫苗的配送情况,重点查看疫苗配送单位的疫苗出库记录、疫苗接种单位的入库记录,确保疫苗流向可溯;通过查储存,查看疫苗的运输、储存的监测和记录,保证疫苗的在途温度及储存温度;通过查设备,查看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是否健全,现场检查了储存疫苗的冷库、自动温度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通过查记录,查看了计算机记录,确保疫苗的全程管理安全可控。

检查人员对药店内药品质量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在门口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语,提示进店人员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人员,拒绝进入药店;同时督促药品经营单位做好营业场所的消毒、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销售扫购药码实名登记销售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挥好哨点作用,及时上报相关人员信息。
下一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健部门、疾控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日常监督加大对新冠疫苗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新冠肺炎疫苗和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