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店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提高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水平,10月18日,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地方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了药店、乡村卫生室专项检查。



活动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是否到位,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渠道,购进药品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按规定贮存药品等。同时落实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药店、卫生室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消杀措施落实、人员进出入记录和售卖“四类药品”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3家、乡村卫生室2个,立案1家,责令改正2家。下一步,地方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整改复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