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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平邑所坚持“四个强化”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2022-05-27 11:15   审核人: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加强辖区药店及网格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平邑市场监管所做好“四个强化”严密织牢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网。

强化宣传指导。在日常监管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指导工作,对辖区内42家药店及一个中大型市场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指导。第一时间宣传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并根据通告内容指导经营企业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强化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指导药店做好场所消杀、个人防护、扫码测温、疫情突发事件处置,规范发热、红码、黄码等顾客接待流程。要求药店对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全部进行实名登记上报,坚决杜绝漏报现象。

强化组织检查。根据平邑街道安排,配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在辖区查看重点经营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不留死角。

强化通报整改。对于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企业,根据上级通报情况逐一排查整改。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按时提供整改报告,同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督查。2022年5月份以来共约谈8家经营户,督促经营者牢固树立疫情防控主体意识。

下一步,平邑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辖区经营者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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