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为切实发挥药店前沿哨点、探头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沂水县高庄市场监管所三项措施落实落地,筑牢药店疫情防控屏障。
对入店顾客做到“三个查看”。一是严格要求顾客进店及在店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二是查看顾客扫描“沂码通”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查看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疫苗接种情况。三是检查顾客体温,对进店人员全部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停止售药,对购药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报辖区内卫生院并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销售“四类药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通过“一店一码”进行实名购买,监管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一店一码”监管服务平台对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纳入实名登记报告范围,将网络购药人员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三是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自身防护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对经营场所、柜台、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明确消毒方式和消毒液配比,每日对经营场所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二是加强药店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每日按照要求检测体温并记录,严格履行“应检尽检”义务,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三是加强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药店所有人员熟知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