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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攻坚整治行动
2021-09-02 14: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抓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把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气瓶充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充装后流入市场。督促充装单位企业安全信息公开,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开栏》,公开《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气瓶充装“十不准”》、隐患自查表和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严格落实充装管理“五必须”、“三严禁”落地实行。

二、实行驻点监管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每个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由监管责任人员实行驻点监管,协助充装单位彻底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监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充装许可条件要求、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督促充装单位加快液化气瓶二维码加装、液化气自动充装控制装置改造,及时上传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登记信息,彻底实现气瓶充装追溯管理。三是对气瓶充装单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进行检查,对不满足条件要求的,责令充装单位尽快整改。

三、严格执法查处

强化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执法、夜间检查等方式,并结合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用户倒查等手段,对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充装单位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充装单位整改,对查处的气瓶充装单位一律公开曝光。

四、推动综合治理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成效。在当地乡镇(街道)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气瓶安全综合治理。同时加强气瓶安全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置群众投诉,营造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沂南县15家液化气充装站全部实现气瓶充装追溯系统,登记气瓶数量17925个,10家完成自动充装称安装,另外5家正在改装中。在此次安全攻坚整治行动中,共处罚2家充装单位,责令整改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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