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发生类似问题,近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了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下发《化妆品经营企业“十不准”》,签订《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化妆品监管”手机客户端、省化妆品智慧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监管,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化妆品超过有效期,是否未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涂改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53家。
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法经营化妆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化妆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