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执法检查
2020-06-24 16:30   审核人: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罗庄区盛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万泉精品农贸市场、临沂茂华农产品有限公司、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等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李民出席并讲话。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检查组副组长田磊主持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杰受市政府委托汇报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情况、市政府秘书长解红日作了表态讲话。

李民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大及时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各级政府部门要从讲政治、讲民生、讲法治的高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工作出发点,将舌尖上的安全落到实处。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委员会《决定》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解红日强调,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查处隐患、守住底线,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协调科 杨雨生)

关闭窗口
分享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移动版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

投诉举报电话:0539-12315    业务咨询电话:0539-5977700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