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提前结束春节假期,全员返岗,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职能,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全面统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全员上岗,由局领导带队,分为五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药店、农贸市场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活禽经营户是否停止进货、销售、宰杀活禽等行为,督促经营者关闭活禽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督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卫生环境整治和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查哄抬口罩等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医疗用品和药品价格行为,坚决遏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经营提醒告知书》,要求经营者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口罩、消毒剂、抗病毒药品等产品的进货查验,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管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非合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未经批准进口、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严禁借疫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严禁无资质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明码标价,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坐地起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不得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控销、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发布《关于餐饮经营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告》《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通告》,严令全市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其他非定点交易宰杀单位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取缔所有非定点屠宰点。要求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转运、贩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私自交易行为。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组织、承办大型群体性聚餐服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禽类产品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