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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特检院开展2021年度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评价工作
2021-11-25 16:36   审核人: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院监督检验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进行年度质量保证体系评价工作。

为保障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市特检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5个质量保证体系评价组,对全市范围内50余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进行年度质量保证体系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保持和改进、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以及其他与质量体系建设有关的内容。

评价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规范严格,确保检查结果全面、客观、真实。评价组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重点检查资源条件变化较大、本年度新取证资质证书、日常监督检验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按照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评价表的要求做好资料记录,抽查代表性产品,出具《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备忘录》。

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评价工作是市特检院根据法律授权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健康发展、规范运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此次评价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特检力量。(市特检院 滕金冰 孔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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