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11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丽霞带队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兰山区、河东区药店执行“早报告”、“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履行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义务,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管理,落实常规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药店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检查组同时对兰山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检查,对新冠病毒疫苗冷链设备运行、温度监测记录、检验报告索取、电子追溯信息上传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求管理人员提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组织各县区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及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暗查暗访,坚持防控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合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防控到位、违法打击到位,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