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药监局组织的全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立即召开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就认真贯彻省药监局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省药监局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及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监管“六职责”,即: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网格化监管、监督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管理、加强对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店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药店“六职责”,即:切实履行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责任、严格执行“早报告”制度、落实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加强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管理、落实常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四不”。一是确保思想防线“不松懈”。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要依托零售药店监管网格,动态完善药店疫情防控监管网格档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压实网格责任。督促药店严格遵守承诺事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是确保防控措施“不马虎”。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精细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督促药店做到“应控尽控”“应登尽登”“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等。三是确保监督检查“不手软”。组织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在加强日常检查基础上,加大交叉检查、暗查暗访力度,运用部门协作和联合惩戒等手段,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药店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四是确保信息传递“不延误”。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促药店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渠道及时将登记信息上报,确保上报渠道畅通,实现闭环管理。
市局设主会场、各县区局设分会场,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市局相关领导,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药品监管、稽查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