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规范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用妆安全,按照省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印发宣传材料。结合《化妆品经营“十不准”》要求,组织各县区印制《儿童化妆品实施重点监管》、《美容美发机构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等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办法》相关内容,重点宣传《办法》对儿童化妆品和美容美发机构的重点监管内容,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及消费者对新法规的知晓度。
二是开展培训工作。结合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美容美发等机构化妆品经营规范化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各县区采用微信交流群、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以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等内容为重点,分批次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实施全覆盖普法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等经营管理制度。
三是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办法》宣传图解、海报等内容,组织监管人员、化妆品经营者积极转发宣传,同时在人流量较多的大型商超、药店等场所,充分利用户外大屏、门店广告屏、电梯间公益电视屏等途径,循环播放《办法》普法视频,切实营造“化妆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办法》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为沂蒙百姓“美丽消费”保驾护航。(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