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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工作
2021-10-09 09:39 王燕  审核人: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2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主体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规范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用妆安全,按照省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临沂市市场监管线上线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印发宣传材料。结合《化妆品经营“十不准”》要求,组织各县区印制《儿童化妆品实施重点监管》、《美容美发机构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等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办法》相关内容,重点宣传《办法》对儿童化妆品和美容美发机构的重点监管内容,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及消费者对新法规的知晓度。

二是开展培训工作。结合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美容美发等机构化妆品经营规范化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各县区采用微信交流群、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以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等内容为重点,分批次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实施全覆盖普法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等经营管理制度。

三是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办法》宣传图解、海报等内容,组织监管人员、化妆品经营者积极转发宣传,同时在人流量较多的大型商超、药店等场所,充分利用户外大屏、门店广告屏、电梯间公益电视屏等途径,循环播放《办法》普法视频,切实营造化妆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办法》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为下一步履职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为沂蒙百姓“美丽消费”保驾护航。(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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