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的商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从4月下旬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以儿童玩具、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为重点的商品质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整治的主要内容
1.无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
2.没有完善的进货查验制度,包括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检验报告、合格证、3C认证、商标注册证等不齐全。
3.童车类、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玩具种类,电动自行车需经3C认证而没有3C认证的或者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和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需经3C、3CF认证而没有3C、3CF认证的或者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和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