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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2021-03-03 14:40 马永刚  审核人:

为有效排查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守护佳节”百日集中整治工作,临沂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成立了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具体负责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导调度。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展药品经营使用排查整治行动,围绕药品购销合法性和储运合规性,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瞄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储运条件等,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医用防疫物资储备企业、需冷链储运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购销渠道是否合规、是否经营无证产品、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或包装标识要求储存;开展化妆品经营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的功效宣称等。开展稽查执法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检查抽检、投诉举报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活动将分为自查自纠即查即改阶段,强化督导落实整改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封堵漏洞,并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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