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特种设备安全>>安全宣传>>正文
临沂市2024年全面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措施
2024-01-26 16:57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为着力提升全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利乘梯需求,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和山东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函2023167号)要求,2024年1月起,严格按照两个规则实施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整合现有涉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6个电梯检验规则,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明确了各类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方法,对检验周期由原来的一年一检,更改为第1、4、7、9、11、13、15年以上开展定期检验,其他年份开展自行检测。《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在总结凝练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安全技术规范形式将使用单位自行检测工作要求予以固化。

2024年1月1日之后,对于实施检测的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检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登录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云平台http://jy.lysei.cn/,向市特检院申请换发使用标志。

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落实两个规则为契机,进一步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技术监督,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图解来源:市说新语


关闭窗口
分享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移动版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

投诉举报电话:0539-12315    业务咨询电话:0539-5977700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