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5-00001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5-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5)临市监字第23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30号建议的答复

(2025)临市监字第23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230号建议的答复

2025-05-22  点击数:  

尊敬的刘福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精准甄别职业打假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联合规制恶意投诉举报“专项深办”。

2024年以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恶意投诉举报开展“专项深办”,建立“三区分、六规制”工作机制,即在“区分一般消费者与恶意索赔人、区分正当索赔与恶意索赔、区分经营者违法程度”的基础上,采取6项规制措施。一是引。出台《“12345∙临沂首发”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引》,采取话务引导和文书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向恶意索赔人告知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做到“接诉一次、教育一次”。二是调。出台《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手册》,推进“接打电话、工单回复、文书使用、教育劝导”等工作规范化,对恶意投诉行为“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终止调解”。三是处。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清单,细化93种不予处罚情形、15种减轻处罚情形、11种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破除企业的“花钱消灾”心理。四是治。制定《市场主体合规指导清单》,采取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约谈提醒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压缩恶意索赔空间。五是诉。司法机关出台《投诉举报领域行政争议座谈会纪要》等文件,对恶意索赔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审查原则等作出规定,遏制滥用复议诉讼等现象的发生。六是打。制定《投诉举报异常名单》制度,公安机关接收异常名单线索7批127人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系统妥善解决恶意索赔四千余件,工单总量同比下降11%。相关做法入选省局2024年第四批“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      

二、切实做好涉职业索赔的诉讼工作。

针对职业打假人,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过相关司法解释,临沂两级法院在近几年高度重视。一是坚持依法裁判与实质审查相结合原则。对于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方面,主要从购买行为的合理性,即包括购买数量是否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求,购买频率是否异常频繁等;索赔行为的模式化,即是否具有固定的索赔模式;诉讼行为的职业化,即是否在一定时期内针对同类问题提起多起诉讼角度进行甄别。对于证据审查标准方面,要求原告就其消费者身份进行充分举证,对明显不符合生活消费特征的行为不予支持。二是注重过罚相当原则。在审理涉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时,重点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避免机械适用惩罚性赔偿。区分经营者是故意违法还是过失违规,对无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适用较轻的处罚措施。三是坚持优化诉讼程序原则。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调解,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保全审查机制,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申请,对明显滥用保全措施的申请不予支持;快速审理机制,对涉职业打假的案件快速审理,缩短审理周期。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从源头上、制度上、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一是强化部门协同。系统总结治理恶意索赔“行刑衔接”经验,深入剖析政法委牵头、市场监管触发、公检法司协调等制度机制,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部门协同工作模式。二是简化审理程序。重点关注批量诉讼案件,结合原告诉请及证据真实性,精准甄别普通消费者与职业打假人,避免滥用诉权。审慎采取查封措施,合理确定查封金额,优先调解,严格审限管理,严禁久拖不决。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职业打假行为,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辨别力。四是强化合规指导。对食品、网售等领域,分类开展行政指导,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广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高产品质量和合规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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