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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澎湃2023-09-08:权威发布|临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四张清单”
2023-09-08 12:04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2023年9月8日15时,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了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四张清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冯波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李晓(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活力,有效解决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自6月1日起实施《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公布了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3年9月4日,又出台实施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形成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现介绍“四张清单”相关情况:

出台背景

(一)出台“四张清单”是贯彻免罚轻罚等柔性执法工作理念的具体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些规定为我们推行免罚、不予强制等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撑。2022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四张清单”的出台是对免罚和轻罚、不予强制、行政合规指导等柔性执法理念的贯彻落实。

(二)出台“四张清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具体部署。《临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24条规定:实行“有温度的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等领域“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不罚”等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四张清单”的出台,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出台“四张清单”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免罚、不予处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的有益探索。近年来,部分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南方发达省市先后出台多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不予处罚等清单,这次我们同时出台“四张清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走在了前列,这是我们对清单制度的有益探索,这些探索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制定过程

2023年3月份,根据《关于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监管效能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免罚清单制度进行资料收集和前期研究。6月份,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吸收各地经验,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并公布了“不予处罚清单和减轻从轻处罚清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要求,探索创新柔性执法新方式,我们组织人员草拟《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市系统征求意见。8月18日,我们在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对反馈过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做了相应的调整。9月4日,我们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了《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至此,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列出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情形93项,从轻减轻处罚情形15项。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遵循依法依规、过罚相当、包容审慎、分类监管提供了原则,指导严格落实依法护企、执法为企,做到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也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责任,有效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效能提供了遵循。

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针对高频多发违法行为,围绕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计量、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价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特种设备、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等14类重要领域,梳理合规事项105项。立足于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问题,加强事前合规指导,通过“前移监管端口”将行政合规指导融入监管、执法全领域全过程,做到监管和服务相统一,方便市场主体快速、简明、准确地了解和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熟悉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帮助经营主体增强合规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法治化手段助力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对11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事项,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通过“清单”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机制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大幅降低对经营主体的影响,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柔性监管新方式,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能够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自2023年6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4件,从轻、减轻处罚418件。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执法为企、依法护企,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做到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并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市场监管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帮助企业“放下顾虑、腾出手脚、激发活力、降本增效”,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临沂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答记者问

01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是不是意味着放松了监管?

冯波(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等清单,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用法治温情护航市场主体。

02

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主要作用有哪些?或者说能帮助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冯波(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就是把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领域、全过程,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树立合规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过程中深入开展送清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精准、高效服务,还针对违法风险等级高的企业,一对一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通俗地说就是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问题,确保市场主体合规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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