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柔性指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对物流快递行业常见的“霸王条款”进行专家点评,对工商部门清理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辖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并利用验照之机向物流、快递经营者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督促经营者对照格式条款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格式条款及时予以清理、纠正。
二是重拳出击,大力整治。对物流快递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合同中“先签字后验货”、“本公司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者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有权开封查件”等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查处重点。
三是加强合同信用建设,促进物流、快递行业发展。对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守合同重信用的诚信经营理念,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做诚实守信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设立红、黑榜,珍惜维护企业自身声誉,维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