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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典型案例
2021-02-25 14:10   审核人:

2021年2月23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对未履行进口非冷链疫情防控措施的莒南县坊前供销合作社田园花生收购站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曝光。

2021年2月9日,莒南县指挥部接到到河北省衡水深州市协查函后,发现莒南县坊前供销合作社田园花生收购站2021年2月4日和6日,通过中间商分两次从深州市合盛粮食购销站仓库购进来自苏丹的涉疫进口花生米共68.01吨。2月9日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县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货物、环境(300份)及人员(13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该批货物进行现场封存;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共13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23日,在人员集中隔离结束后进行了调查处理,该收购站在两批货物到达前,均未在“山东冷链”系统报备从事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经营活动,根据《临沂市关于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各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落实非冷链疫情防控责任,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达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等行为,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市和各县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非冷链专班举报违反非冷链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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