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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明节廉洁过节提醒
2021-04-02 17:48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清明节将至,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八组的工作安排,对节日期间廉政工作进行提醒。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这充分表明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坚决态度和鲜明导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前、挺纪在前,多打招呼、早作提醒,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良好家风,带头文明祭扫,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吃喝、杜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清明祭扫中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违规接受宴请、住宿安排等;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不在街道、广场、公园、路口、寺庙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树立良好家风。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节日期间,市局将与市纪委、市纪委派驻八组密切配合,紧盯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等“四风”重点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对于发现并查实的问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当事人,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全局干部队伍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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