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电梯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主要目标
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电梯“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常态化;不断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系统提升电梯应急服务效能;稳步实现检验检测分离,持续创新维护保养模式,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大力支持本地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临市监特字〔2023〕89号文件要求,督促生产、使用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重点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常态化落实电梯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二)排查治理非法电梯使用
2.排查治理未登记电梯使用。各县区对辖区内以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和新建设交付小区为重点,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依法严肃查处未登记电梯非法使用。居民自建房、别墅对外开放经营使用的电梯,必须符合总局规定要求方可使用。各地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未登记电梯非法使用。
3.排查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使用。加大以餐饮经营等单位为重点的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
(三)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效能
4.巩固应急处置平台服务运行成效。依托96333应急处置系统,持续保持在用电梯平台100%全覆盖,对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及时纳入平台管理,督促维护保养单位采集、录入电梯基础信息,并对平台中发生变化的电梯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强化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数据统计分析的运用,更好地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5.推广“一键救援”智能呼叫系统。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抓手,结合电梯“保险+服务”物联网设备的普及,探索“一键救援”应急处置救援模式,尤其是对通讯信号未覆盖的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差的电梯、故障频发或投诉较多的电梯以及老旧电梯,积极推行物联网设备加装,有效解决老人或儿童等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的问题。
(四)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
6.优化维保市场。推行“智慧电梯维保”,实现电梯无纸化维保,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维保质量提升,有效解决维保效率低下、维保质量缺失的问题,实现电梯维保“一目了然”、维保单位“一键管理”、使用单位“线上监督”、安全监管“实时预警”、公众监督“一扫便知”。加强电梯行业协会自律,促进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保市场。
7.持续推进按需维保。总结前期按需维保试点经验,以电梯物联网等技术为前提,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保”模式,不断推进按需维保走深走实,为电梯安全管理探索新的模式经验。
8.扩大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在前期兰山试点基础上,不断扩大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范围,以市场化保险机制实现“先修后赔”,重点解决老旧小区电梯修理慢、修理难的难题,推动电梯安全管理智慧化转变。
9.加强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2025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淘汰治理不规范维保单位。
(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
10.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开展检验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和免费换发使用标志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加强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适当增加随机比对抽查比例和内容,重点抽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指导检验机构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
11.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组织电梯行业深挖细查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督促电梯检验机构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正面典型示范宣传,树立良好公益性机构形象;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12.规范电梯自行检测。落实《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临市监特函〔2023〕110号)和省局有关要求,鼓励满足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积极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业务。
13.加大自行检测检查力度。市局对首次完成30台电梯自行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区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规乱象,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严格落实自行检测退出机制;市局将对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进行曝光通报,不断规范电梯自行检测市场。
(六)配合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14.开展摸排建档。梳理群众身边的老旧电梯,重点对辖区内故障投诉或隐患举报的居民小区电梯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利用电梯维护保养、自行检测、定期检验等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手段,对标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研判电梯安全状况,找准电梯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依托96333平台,建立属地“问题电梯”台账动态更新清单,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对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并依法严格处理。
15.明确电梯管理使用单位。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以及属于共有产权尚未明确管理主体的电梯,要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请属地政府,逐一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同时,配合住建部门推动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技术支持力度。
(七)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6.提供政策技术支持。结合我市电梯制造现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支持,不断壮大我市电梯制造市场,同时积极为电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引领市内电梯产业向电梯制造改造修理维保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助力我市电梯制造业发展提升。
17.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完善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积极参加各类电梯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八)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共治
18.加强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一线、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乘梯人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区域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中心作用,用事故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
19.强化社会共治。发挥好电梯维保、电梯检测备案、公开制度,引导电梯使用单位选择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单位。对群众投诉与反映多、故障率高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认识,细化具体方案。各县区局要本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困扰群众安全乘梯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协调机制。各县区局要积极推动将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纳入民生项目、政府工程,争取政府的政策、经费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促进各方力量投入到电梯安全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监管合力。
(三)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8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