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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电梯安全典型违法行为通报
2021-07-29 09:41   审核人:

2021年上半年,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家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典型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被处罚单位名单如下:

1、临沂博尚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山东速迪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徐州飞鸿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4、临沂速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处罚款2.9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5、济南盛隆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出借电梯维保资质,处罚款5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6、临沂市兰山区瑞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7、万城(山东)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验电梯,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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