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经营环节市级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查了全市4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共120批次产品。
本次抽样检验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进行,采样点包括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小商店、美容美发场所、宾馆酒店等, 重点关注集散市场、药店和美容美发等场所,主要抽取防晒类、 染发类、烫发类、洗浴类、婴幼儿护肤类、宣称祛痘/抗粉刺类、 面膜类、爽身粉类、宣称保湿滋润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宣称紧致抗皱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祛斑/美白类(非面膜类)、护唇及唇部彩妆类、香水等13类产品。
本次抽检发现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不合格产品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处理。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