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煎炸过程用油、巴氏杀菌乳、酱腌菜、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卤肉制品、蔬菜、鸡蛋和复用餐饮具等3147批次食品和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合格样品2880批次,不合格样品267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县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LYCY2019年第3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汇总表(不合格食品)
2.LYCY2019年第3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汇总表(合格食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