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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调研指导方案》
2019-02-19 18:39   审核人: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调研指导方案》。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百姓普遍关心和消费投诉突出的商品与服务,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打响“放心消费在临沂”品牌,打造繁荣发展、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积极贡献。

二、方案编制过程

2月10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十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2月11日,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分工研究。2月13日,形成初稿。2月14日,征求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2月17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2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方案主要内容

在3.15期间,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农村消费市场、“保健”市场、成品油市场、食品领域、农资市场、儿童用品、眼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三类工业产品、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商平台、化妆品市场、市场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在近期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保健”市场领域,集中整治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小家电、穿戴用品等,“保健”服务行业中存在的虚假广告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食品领域,重点开展“山寨”食品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专业食品批发市场、网络订餐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

四、主要创新点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是我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新机构加快融合的一次重大综合执法实战,是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特别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市场监管风险、消费纠纷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整合协同优势,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将市局部署和辖区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扎实开展集中专项执法行动。市局将加大问责力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合力。要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和内部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要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集群作战优势,加强统一协调指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群众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市场安全底线。要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办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整治合力。

(四)强化调研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市局成立专项调研指导组,深入县区、深入一线,加强对基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调研、指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区局要注重集中整治信息的收集整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集中整治行动氛围。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的作用,结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认真策划,研究制定宣传方案,有效发挥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执法成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扩大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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