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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专业市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
2023-07-28 16:13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制定出台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为帮助相关企业落实好上述《规定》和《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借鉴先进地市工作经验,特编制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工业产品专业市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供大家学习参考。请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指南》的要求和内容,全面建立健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档案,进一步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更好地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控能力,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下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相关单位建立并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等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将按照《规定》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附件【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工业产品专业市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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