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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陈启兰诊所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2003号)
2020-07-13 10:36   审核人: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0年7月13日始至2020年7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30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确认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药事部门负责人

质量

负责人

执业许可证编号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人员

临沂兰山陈启兰诊所

临沂市兰山区凤凰水城B4-101

陈启兰

王朝雪

PDY82600-637130217D2112

2020.5.11

刘克伟、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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