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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公告
2019-12-05 15:31 周磊  审核人:

根据《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通知要求,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上报的检验检测机构

全市行政区划内依法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应进行年度统计上报工作,统计数据口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需要填报内容

填报的内容包括2019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和2019年度报告两项内容。

三、填报方法

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并完成数据上报,登录入口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栏目---“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

四、填报完成时限

2020年1月15日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直报系统并完成数据填报和提交。

五、其它要求

一是对逾期未上报或者故意瞒报、错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42条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列入异常检验检测机构名录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各检验检测机构要继续定期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要求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报送上一季度该机构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三是如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各检验检测机构可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平台下载有关说明文档学习解决,也可向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咨询解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977828

附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附件:省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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