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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福康中医院有限公司石良中医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1913号)
2019-11-26 15:27   审核人: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山东瑞福康中医院有限公司石良中医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11月22日始至2019年12月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29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

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确认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药事部门

负责人

质量

负责人

执业许可证编号

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人员

山东瑞福康中医院有限公司石良中医医院

沂水县沂城街道石良社区老年公寓1#楼

王家法

冯云

梁弘杨

MA3P18NRX37132317A2102

2019.11.1

潘新华、岳敏、周旭

临沭淑伟医院

临沭县青石路与兴大街交汇处

黄子娉

吴璐璐

王清燕

PDY82530-237130212D6001

2019.11.6

刘云飞、姚丽婕、王祥莹

临沂天元医院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61-2号

顾志刚

张奇梅

张奇梅

PDY004-037130217A1001

2019.11.22

崔涛、刘克伟

附件【关于山东瑞福康中医院有限公司石良中医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1913号).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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