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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开袁家口腔门诊部等二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1912号)
2019-11-05 16:06   审核人: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临沂经开袁家口腔门诊部等二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11月5日始至2019年11月1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29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

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药事部门

负责人

质量

负责人

执业许可证编号

现场检查

时间

现场检查人员

临沂经开袁家口腔门诊部

临沂经开区芝麻墩街道幸福小镇北门

袁清龙

袁清龙

杨萍

PDY92039337131217D1522

2019.10.12

徐筱妮、任文丹

李官镇簸箕掌村卫生室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簸箕掌村内

李吉田

耿振元

张艳萍

PDY82530-237130212D6001

2019.9.18

刘宏、高飞









































附件【临沂经开区袁家口腔门诊等二家药品使用单位(第201912号).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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