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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锣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1908)
2019-07-12 09:53   药品监管科 审核人:


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临沂金锣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9年7月12日始至2019年7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29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附件【临沂金锣医院等三家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第201908号).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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