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圣来酒业(山东)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我局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临沂市监罚告〔2024〕196号),由于你(单位)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之规定,现将该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通过我局部门门户网站公告送达。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