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建立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如下。
一、举报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二、受理范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三定”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确定的相关职责,受理举报人反映的市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原则。举报受理处置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四、处理流程。我局接到举报后,按照内容性质,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临沂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受理登记、核实、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五、保密措施。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确保举报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