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为规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以下合规提示: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要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
二、严格规范节日期间促销行为。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先升后降”“以次充好”等以虚假打折促销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把控“网红”“私房”月饼、螃蟹等节令商品的质量,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三、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加强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四、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禁产品链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天价”月饼、“专供”“特供”“内供”商品和月饼、茶叶过度包装等行为。
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外卖行为,制止餐饮浪费。网络餐饮外卖平台要积极维护保障外卖送餐员的合法权益。
六、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