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认字[2023]294号),2024年有20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形式备案成为我市第三批“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备案企业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对该批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5月27日至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市场监管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977828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2024年度临沂市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