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03-22 08:58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

清明将至,为确保广大居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殡葬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三、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重要延伸服务政府指导价。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收费及价格,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合理制定殡葬用品及服务价格。各经营者要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殡葬用品涨价信息。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价格。

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应对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扰乱殡葬服务价格秩序、严重损害居民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关闭窗口
分享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移动版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

投诉举报电话:0539-12315    业务咨询电话:0539-5977700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