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销售主渠道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10月8日至18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18家食品超市开展了食品安全体系检查。
本次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由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对全市18家食品超市开展检查,分别为临沂好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费县东方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华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蒙阴惠商超市(万德福购物广场)、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新东方超市有限公司、沂南县君悦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市京优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沂利客龙商贸有限公司龙湖店、临沂家家悦超市曹王庄店、临沂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北城店、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园购物中心、临沂河东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奥润特超市、兰陵县开元超市商城店、临沂好一联超市有限公司、临沭县华诚商贸有限公司、莒南县乐尚超市有限公司、临沂家家悦有限公司莒南县华泉店。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指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连锁超市及其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规范,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营过程控制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弱项、补齐短板,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通过本次检查来看,10家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良好,8家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还需进一步提高。其中,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新东方超市有限公司、临沂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北城店的管理水平较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等控制良好。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超范围经营,如寿司制售、裱花蛋糕制售等;冷链控制不到位,如未做产品温度验收、冷藏产品常温售卖等;制售过程的问题,如员工个人卫生不符合规范,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无标识,即食产品裸售等;散装食品未公示合格证或散装食品信息卡,库内商品未做好日期标识,农产品的产地公示有误,产品违反产品标准号要求进行售卖;硬件方面如有冷食制售但是无专间,操作间天花板破损、洗手池与洗菜池混用,缺少洗手液等;索证索票如进货凭证信息不全,无法追溯,联营方无法提供进货凭或进货凭证留存期限未满足法规要求等。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县区局已监督指导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跟踪进行了复查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一步,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力度,结合“山东食链”推广应用等工作,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