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销售主渠道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8月15日至1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临沂市4家食品超市开展了食品安全体系检查。
本次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对临沂市4家食品超市开展检查,分别为东方购物广场集团有限公司、临沂九州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罗庄商场。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指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连锁超市及其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规范,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营过程控制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弱项、补齐短板,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本次检查我市食品超市食品安全体系整体上控制良好,多数企业的管理水平较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等控制良好。但通过本次检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总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机构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制定统一的二次保质期规范等问题。物流大仓主要问题集中在未制定低温产品的验收标准,没有及时留存肉制品的检验检疫票据等。门店问题主要集中在散装食品未公示合格证或散装食品信息卡,库内商品未做好日期标识;硬件方面如天花板破损、洗手池与洗菜池混用,缺少洗手液等;农产品的产地公示有误;蔬菜、豆制品等进货凭证由联营供应商自行保管,审核时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或进货凭证留存期限未满足法规要求;低温商品的温度验收未执行或执行不规范等。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县区局已监督指导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跟踪进行了复查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一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参照省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食品超市开展体系检查,通过查看现场、询问人员、调取材料等方式,重点评价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营过程控制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对食品超市体系检查情况也将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