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保障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现将《临沂市医疗器械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临沂市医疗器械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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