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生产、生活特别重要。为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强检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主动向辖区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向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未经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 ,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为了落实好这项工作,请各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开展好备案、申请强检。
2018年,山东省启用了全省统一的强检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化系统,极大的方便了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备案和申请检定,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个人企业少跑腿。为了提高使用速度,增强备案、申请强检效率,进一步降低使用单位成本,我省将于4月12日启用新的强检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化系统—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系统。
请广大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通过以下网址(http://psp. e-cqs.cn/),进行注册登陆和强检计量器具的备案、申请。对于原先已在山东省强检计量器具管理信息化系统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数据还没有完全导入,需要重新注册,对此造成的不便,请予以理解。同时我局重申,新系统的使用,以及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继续执行免征收费的政策。
强检计量器具,广大使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要本着对自己、对公众、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规定主动备案、申请强检,同时要保证报得准确、报得真实。对于各单位内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不是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也要进行检定、校准、比对等,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确保及时、有效的量值溯源。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